本產生器依內政部 113 年 5 月「兩願離婚協議書」參考範本編製,採「本文+附件」架構:本文載明離婚意旨與未成年子女親權(戶政登記事項);財產歸屬、贍養費、扶養費與會面交往置於附件,非戶政機關登記或審查事項,可另經公證。所有資料僅在您的瀏覽器處理,不會上傳至任何伺服器。
親權(權利義務行使負擔)為戶政登記事項,載於協議書本文。
附件非戶政機關登記或審查事項,可另辦公證。
按「生成 PDF」後,在列印視窗的「目的地/印表機」選擇「儲存為 PDF」即可下載;也可直接列印簽署。文件已自動加上頁面框線與置中頁碼;若上方仍出現日期時間,請在列印視窗「更多設定」取消勾選「頁首與頁尾」。
以上整理自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「離婚登記」說明,詳細規定以戶政機關公告為準。個案情形歡迎諮詢本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