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VORCE AGREEMENT · 離婚協議書

離婚協議書產生器

Divorce Agreement Generator

本產生器依內政部 113 年 5 月「兩願離婚協議書」參考範本編製,採「本文+附件」架構:本文載明離婚意旨與未成年子女親權(戶政登記事項);財產歸屬、贍養費、扶養費與會面交往置於附件,非戶政機關登記或審查事項,可另經公證。所有資料僅在您的瀏覽器處理,不會上傳至任何伺服器。

✏️ 依民法第 1050 條,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,須有二人以上證人親自簽名
(證人須具完全行為能力,並親見或親聞雙方確有離婚真意)。
✏️ 雙方須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完成登記之日即為婚姻關係消滅之日。
✏️ 本工具產生之文件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涉及不動產、股權或親權爭議者,建議由律師審閱後再簽署。

立書人(雙方當事人)

未成年子女(無則免填)

親權(權利義務行使負擔)為戶政登記事項,載於協議書本文。

附件一:雙方財產歸屬

附件非戶政機關登記或審查事項,可另辦公證。

附件一:贍養費

附件二:未成年子女扶養費

附件二:會面交往方式

簽署資訊

按「生成 PDF」後,在列印視窗的「目的地/印表機」選擇「儲存為 PDF」即可下載;也可直接列印簽署。文件已自動加上頁面框線與置中頁碼;若上方仍出現日期時間,請在列印視窗「更多設定」取消勾選「頁首與頁尾」。

填寫左側表單後,按「更新預覽」即可在此檢視協議書內容
FAQ · 常見問題

離婚登記常見問題

離婚協議書簽好了,婚姻關係就結束了嗎?
還沒有。依民法第 1050 條,兩願離婚除了作成書面協議並經二人以上證人簽名外,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,始生效力。也就是說,完成離婚登記之日,才是婚姻關係消滅之日;協議書簽了但還沒登記,婚姻關係仍然存在。
離婚登記應由誰申請?可以委託別人辦嗎?
兩願離婚原則上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;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,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經法院裁判確定的離婚,得由當事人之一方申請登記;雙方均不申請時,利害關係人亦得申請。
辦理離婚登記要準備哪些文件?
  1. 離婚證明文件:離婚協議書(須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),或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、法院調解筆錄或和解筆錄
  2. 雙方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
  3. 近二年內符合規格的相片(供換發國民身分證)
委託辦理者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件;外文文件應附經驗證的中文譯本。
可以在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辦理嗎?
在國內現有戶籍或曾設戶籍者,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,不限戶籍地。在國外作成的離婚文件,須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;大陸地區作成的文書,須經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。
裁判離婚、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,也要辦登記嗎?
這類離婚與兩願離婚不同:經法院裁判確定,或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時,婚姻關係即已消滅(民法第 1052 條之 1),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,法院並會依職權通知戶政機關。但當事人仍應辦理離婚戶籍登記;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未申請者,戶政事務所將逕為登記。裁判離婚也可以在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辦。
離婚後,冠配偶姓的一方要改回本姓嗎?
要。辦理離婚登記時,冠配偶姓的一方須回復本姓,戶政事務所會一併處理。

以上整理自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「離婚登記」說明,詳細規定以戶政機關公告為準。個案情形歡迎諮詢本所

CONSULT NOW
親權、財產怎麼約定才周全?
簽署前 10 分鐘的免費電話諮詢,確認條款沒有漏洞再簽字,避免日後爭訟。
LINE 立即諮詢 → ☎ 04-2375-8749
LINE 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