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方式:①找到你的情境,複製範本 → ②開啟免費產生器,貼進「信函本文」→ ③把 ○ 記號換成實際資料,填寫寄件人與收件人 → ④下載 PDF,列印一式三份到郵局交寄。
房客月月拖欠租金、催繳已讀不回,房東想收回房子,第一步不是換鎖趕人,而是白紙黑字「催告」:限期請房客把欠租繳清,逾期不繳,才能進一步終止租約、要求搬遷。
流程通常是兩封:第一封催告限期付租,期限過了還是不付,第二封通知終止租約、限期搬遷返還房屋。存證信函由郵局留存底本,之後走上法院,這兩封信就是房東最重要的證據。
台端承租本人所有坐落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○段○號○樓房屋,約定每月租金新臺幣○○○元,應於每月○日給付。
惟台端自民國○○年○月起至○○年○月止,共積欠租金新臺幣○○○元,迭經催討,迄未給付。
茲依民法第四百四十條規定,請台端於文到七日內給付上開積欠租金。逾期仍未給付,本人即依法終止兩造間租賃契約,並請求返還房屋及給付積欠租金,特此函告。
台端承租本人所有坐落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○段○號○樓房屋,積欠租金新臺幣○○○元,前經本人於民國○○年○月○日以○○郵局第○○○號存證信函催告台端於文到七日內給付,該函已於○○年○月○日送達,台端逾期迄未給付。
茲依民法第四百四十條規定,以本函通知終止兩造間租賃契約,並請台端於文到十日內騰空遷讓返還房屋,及給付積欠租金,逾期本人即依法訴追,特此函告。
借錢給親友,約定的還款日過了,對方已讀不回或一拖再拖。先寄一封存證信函限期清償,常常就足以讓對方正視問題;就算對方仍然不還,也留下了「確實有借款、確實催討過」的書面證據,之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,都是有力的依據。
台端於民國○○年○月○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○○○元,約定於○○年○月○日清償,詎屆期迄今,迭經催討,仍未清償。
茲請台端於文到七日內清償上開借款本息,逾期未清償,本人即依法訴追,特此函告。
因為繼承或共同出資,土地或房屋登記成好幾個人共有,想處分卻卡住:有人想賣、有人想留、有人聯絡不上。法律上原則允許共有人隨時請求分割,第一步是寄存證信函請所有共有人出面協商分割方案;如果沒人回應或談不成,這封信就是「協議不成」的證據,接著就能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。
本人與台端共有坐落○○市○○區○○段○○地號土地,本人應有部分為○分之○。
上開共有物並無因使用目的不能分割,亦無不分割之約定,本人依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,請求與台端協議分割。
請台端於文到十日內與本人聯繫協商分割方案(聯絡方式:○○○)。逾期未獲回覆或協議不成,本人即依法訴請法院裁判分割,特此通知。
簽了買賣或其他契約,付了錢對方卻遲遲不交貨、不過戶、不動工。想解約拿回價金,法律上通常不能說解就解,要先給對方一個明確期限履行。存證信函就是把「限期履行、逾期解約」白紙黑字送到對方手上:期限過了對方仍不履行,契約即告解除,接著就能請求返還已付價金並主張損害賠償。
兩造於民國○○年○月○日就○○○簽訂契約,惟台端迄今仍未依約○○○,迭經催促,均置之不理。
茲依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,請台端於文到七日內履行上開契約義務。逾期仍不履行,本人即解除兩造間契約,並依法請求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,特此函告。